2022-12-1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广东宏庄锂离子电池用氧化亚硅及其复合负极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LfRqBC1Zic-Kd_gUd3CAw(提取码hzhp)。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宏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923849205邮箱:zeng.dejun@hjne.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591号之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宏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